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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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不错,在古城来说相对比较俺家安静,环境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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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位置在古城内靠东北角,门口和院子都很漂亮,是典型的纳西民居风格,出入也方便。客栈女老板很随和,还是我们老乡,对人真诚热情,给我们联系去拉市海玩的车,还亲自陪我们去等车,我们需要的丽江千古情、木府门票,都能以较优惠的价格帮我们拿到。在这里住了四天,虽然地处古城内,但远离酒吧、道路,环境晚上很安静,在这里住着感觉挺自在,有钱有闲的人适合在这里常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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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娘很好,给我们讲路线,和亲人一般的,房间价格也很实惠。